庇挖礦機偷電 台電職員被捕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警方去年十二月底,搗破一個以偷電運作用於賺取比特幣「挖礦機」的組織,拘捕十三人。惟調查期間,警方屢次發現組織頭目楊X提前毀滅罪證,便懷疑有人通風報信。經查,證實台灣電力公司(下稱台電)員工呂X涉收賄包庇楊X。警方日前依詐欺、背信、洩密等罪,將呂X送辦,複訊後羈押禁見。

警方表示,五十二歲的楊X自前年起,以經營網吧作掩護,在店內架設「挖礦場」,包括多部電腦、無線路由器等設備,於網絡上大肆搜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非法牟利。由於「挖礦」器材耗電,該組織偷接台電公用電路,令台電損失約五百五十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一百四十萬港元)。警方查出,呂X利用職務便利,配合楊X將原本應「成案」的用電實地調查書改成「不成案」,讓楊X的組織免交巨額電費,藉此每個月向楊X收賄十萬元(約二萬五千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