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傳媒界:被法例視為罪犯

【本報綜合報道】澳洲聯邦警察今年六月以涉嫌違規發表機密資訊為由,搜查新聞集團記者住所及澳洲廣播公司總部,被指干預新聞自由。澳洲國會周二召開聽證會,新聞集團澳亞分部執行主席米勒(Michael Miller)斥多條法例視傳媒如罪犯,批評國會限制公眾知情權。

國會限制公眾知情權

聽證會由國會情報及安全聯合委員會召開,米勒等多名傳媒機構高層出席。米勒指傳媒的法律地位如罪犯,猶如創造一個不為外人所知的秘密社會。他說:「雖然我們並非活在一個警察國家,但澳洲是一個秘密國家。」他批評國會議員把部分文件列為機密,令國民不知情。

電視台第九頻道行政總裁馬克斯(Hugh Marks)表示,法例不合理及不必要地妨礙傳媒,又認為國家安全固然很重要,但知情權亦十分重要。聽證會周三繼續,委員會將傳召警方等執法部門及情報部門。警方一連串針對傳媒的行動,被指損害澳洲是新聞自由捍衞者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