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南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張姓支隊長,日前因被黃姓同袍斥責「不要臉」,遂掌摑對方洩憤。張男拒配合警方調查,最終被罰停職三十日。
黃男表示,本月初拿着一份案件審批表到張男辦公室,要求對方簽字,否則會拖慢進度。惟張不願簽字,令黃認為對方不履行法定義務,於是罵了他一句「不要臉」。張聽後立即動怒,憤而起身掌摑對方一巴,隨即被兩名同袍拉住。
黃於是向市公安局求助。警員到場後要求張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惟張拒合作。公安局已對張作嚴肅批評及召開警示教育會,另作停職處分。不過黃卻認為處分過輕,斥公安局要徹查不履行法定義務,「不能讓張某成為法外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