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周四對前總統朴槿惠受賄案作二審判決,裁定她挪用特別經費罪名成立,但國庫損失嫌疑罪不成立。朴槿惠被加判監禁五年,遭追繳二十七億韓圜(約一千七百九十萬港元),她本人未有出庭。朴槿惠在親信干政案中被判監廿五年;在涉嫌介入自由韓國黨黨內公推案中被判監兩年,現時共被判入獄三十二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