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浙江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就一宗利用紫砂壺發售平台詐騙及非法經營的案件宣判,其中劉姓主犯數罪並罰,被重判十八年有期徒刑,罰款七百五十萬元(人民幣‧下同)。
案中其餘五十八人判囚兩年至十六年不等。法院指劉某等被告通過人為操盤控制,令違法搭建的紫砂壺發售平台價格漲跌,導致投資者虧損的方式詐騙,逾一百人被騙逾一千萬元。
此外,劉某等人在未取得授權資格、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下,虛構相關資格,搭建名為「湖南礦交所CTC現貨平台」,實則通過直接與客戶對賭的方式獲取客戶在該平台交易的虧損和手續費等,共吸納數千名客戶投資一億三千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