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子撞斃6童判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遼寧葫蘆島市建昌縣去年十一月有私家車逆線行車撞倒過路學生,造成六死廿傷。被捕的韓姓肇事司機是當地一名村官之子。案件周二宣判,韓男因預謀駕車撞人,依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死刑。

案情指,韓男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駕駛其父的黑色私家車,在建昌縣第二小學兩名教師帶着六十多名學生過路時,逆線加速將多人撞倒並輾壓,其後逃離現場。警方不久後在306國道建昌縣八家子鄉青石嶺路段逼停韓男的私家車,並將其逮獲。

報復社會 棄車逃逸

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韓男因生活不順,產生狹隘心理,為宣洩情緒、報復社會,故意駕車衝撞人群後逃逸,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雖然韓在庭審中認罪悔罪,且無前科劣迹,但犯罪情節極其惡劣,不足以從輕處罰,故法院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