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不時爆出性侵幼女醜聞,當中尤以官紳巨賈及老師、熟人等施暴者為甚,他們本應是社會法制及倫理道德的實踐者、守護者,是幼童們賴以信任的對象,誰知這些人為了滿足一己變態淫慾,竟然不惜背叛及摧毀她們,身份地位職業都成了最好的偽裝,衣冠裏面藏着一隻隻禽獸。
身家三千多億元的內地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同時頭頂政協、人大、全國勞模、慈善家等諸多光環,堪稱社會楷模。然而誰能想到,此人近日卻因涉嫌猥褻一名九歲幼女而遭上海警方刑拘,內地官媒都看不過眼,怒斥醜行「令人髮指」,並提出究竟是猥褻還是強姦、「輸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態利益鏈、嫌犯有無性侵女童前科等連番質疑,顯示此案絕不單純,深挖下去或有更多驚人黑幕被捅出來。
眾所周知,猥褻與強姦的性質大不同,按照內地法律標準,干犯前一種罪行根本判不了幾年,而後者最高卻可被判處死刑;尤其對於不具備行為能力的幼童來說,侵犯她們理應從嚴從重處罰,而上海警方卻將受害幼女下體撕裂傷定性為輕傷,不無偏袒之意。加上抓了人之後拖延公布及中途改口等舉動,網絡上又有疑似官方要求媒體刪稿的指令截圖流出,更令此案深陷輿論漩渦。
而此案更大的爭議焦點在於,獸行背後是否存在一個「輸送」幼女的病態利益鏈?事緣受害女童是被其母親的朋友從家鄉騙至上海,送予嫌犯逞慾之後收取了對方一萬元酬金;以至不少網友認為嫌犯很大機會有性侵幼女前科,並由此聯想到其早前多次以慈善之名接觸貧困地區學校兒童,當中有沒有人遭侵犯亦說不準。類似事件並非沒發生過,像當年的「百色助學網」創辦人王杰、河南開封天源麵業公司董事長趙志勇,哪一個不是人面獸心之輩,面具撕下之前又有誰能分辨得出?
飽暖思淫慾,飢寒起盜心。可以見到,內地經歷幾十年的改革開放,民眾早已「不差錢」,卻也從此墮進「拜金主義社會」,所有的社會倫常、公序良俗及道義責任紛紛被拋棄,舉國盡是缺德之人,尤其是那些「先富起來」的權貴當中充斥沽名釣譽、誨淫誨盜之輩,以致官員包二奶、與下屬通姦偷情都不算甚麼,搞「人奶宴」才夠刺激,富商名流非要到外國去招嫖獵艷才覺過癮,老師「潛規則」學生蔚然成風。
當這些都無法令他們滿足之後,繼而轉為「逞獸慾」,並肆無忌憚地將魔爪伸向無助的幼童,可嘆當局更曾為此「修例」配合,將性侵幼童定性為嫖宿,更將受害者說成自動送上門,官員、商人乃至學校校長、老師怎會不競相回歸動物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