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九九九年通過的法例,棄置動物者最高可被判囚兩年及罰款三萬歐元(約二十六萬港元),但似乎沒有任何阻嚇作用。愛狗如命的羅菈嘆息,為何會有人捨得棄養自己的寵物,她說:「在夏季時,大量貓狗於郊野森林或車路流連,我見到就很心疼,也支持政府立例處罰主人。」
羅菈批評當局沒有做好檢查工作和對犯事者施加懲罰,但最根本問題是,人們應要考慮清楚才去買貓狗,不能把牠們當作毛公仔隨便掉走。議員們提出規定要貓咪絕育,以防止主人遺棄一胎生下多隻貓兒;更直接的方法,是到小學教育兒童要對動物負責任。
駐法國記者呂靜儀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