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規定 公投案兩年辦一次

台灣的立法院臨時會周一通過《公投法》,規定公投案每兩年舉辦一次,避開與大選時間重疊,二一年開始八月的第四個星期六為投票日。《公投法》避免了類似去年九合一選舉撞上法案公投,所造成的混亂事件。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