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指,榆林市綏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掃黑辦主任任世凱,綏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霍海龍,以及綏德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教導員郝東,自二○一○年開始充當保護傘,其中任、霍二人更入股黑幫組織的煤礦,獲得分紅。在偵辦相關黑幫組織系列案件中,任、霍、郝等人收受賄賂,徇私舞弊,幫助犯罪嫌疑人逃避處罰,縱容包庇黑幫組織,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今年五月,榆林市榆陽區紀委監委對三人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通報還顯示,商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原副局長李永東、西安市藍田縣公安局華胥派出所原所長柳百剛、韓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教導員張建國和韓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副所長王養民等,也因充當保護傘,受到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