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洗商場1死14傷 京漢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一名男子於去年春節前夕,在商場西單大悅城持械殺人,導致一死十四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周四就此案作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被告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事發於去年二月十一日下午,被告朱紀業為發洩個人不滿情緒,持械前往西單大悅城,先後追逐擊打、砍傷餐廳的顧客及工作人員,導致多人死傷。公安接報到場後,朱紀業曾一度挾持人質對峙,最終被公安當場制服及拘捕。

法院認為,朱紀業為洩私憤,事先預謀踩點、準備作案工具,於公眾場所殺害無辜民眾,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