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警示」指出,近期收到不少投訴關於有機構以「同仁」、「同仁堂」的名義推銷,產生大量消費糾紛。據統計指,去年一月一日至上月三十日止,共收到七十六宗投訴,包括以同仁堂子公司或連鎖店名義誘導消費,更有消費者事後出現身體不適,要求退款卻遭拒絕,或店舖停業的情況。
涉事35機構不屬同仁堂
針對投訴,消委會向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調查核實,得悉涉事的三十五間被投訴的機構均非旗下及其子公司開辦,且並未授權涉事機構使用公司商標。為此,消委會呼籲消費者理性消費,在購買服務時應留存收據,以便日後出現糾紛時維權,勿貪圖免費活動而選購服務,包括辦理消費額度高的會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