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弓殺珍禽朱䴉2男重囚

【本報綜合報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周二發布破壞環境資源典型案例,當中提到銅川市兩名村民,因為用丫叉彈弓射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朱䴉,分別判囚八年及十年徒刑。

外界質疑刑罰過重,省高院指出,朱䴉是存數量最少的鳥類之一,判刑對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具教育意義。

案情指,村民郝小斌於一六年六月一日慫恿馮育羊一起用丫叉彈弓擊落一隻白色雀鳥後,後來發現白鳥帶有腳環且有編碼,因怕事敗而將該白鳥棄於河道,導致其死亡。

耀州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郝、馮故意用丫叉彈弓擊打傷朱䴉,隨後未有積極救助反而將其遺棄致死。

兩人的行為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判入獄並處以罰款。一審宣判後,郝、馮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經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