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姦25稚女河南富商伏法

轟動一時的河南富商強姦幼女案主犯趙志勇伏法。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4日)公告,趙志勇於當日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該案被評選為二○一八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一,廿五名受害人均未成年,其中十四人未滿十四歲。

法院披露,四十九歲的趙男於二○一五年六月至二○一七年一月期間,與另一名女被告李娜合謀,於開封市尉氏縣的初中學校尋找女學生,供趙男姦淫。

李娜還聯同多名未成年少女,以毆打、恐嚇和拍下體照片等方式,強迫受害人與趙男發生性關係。直到二○一七年三月,警方通報案情揭發事件。

苦主母親受訪披露

由於涉及未成年人,官方披露的案件細節並不多。其中一名受害者的母親,於案發後翌月接受內地媒體訪問,稱其女兒於二○一六年四月被一名同學強拉上私家車,然後被帶入一間酒店房間,遭一名男子強姦。事後,一名女子給受害人錢,但受害人拒接受。

案件於去年十月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姦罪判處趙男死刑,另以強姦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判李娜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李娜服從判決不上訴,趙男及同案的兩名共犯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同年十二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一審證據確實和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不接納三人上訴。

曾為尉氏縣人大代表

公開報道顯示,作為開封市天源麵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趙志勇,經常參與公益事業,被當地人視為慈善家,曾向當地小學生和留守兒童群體捐贈財物。

趙亦是第十三屆開封市總商會副會長、尉氏縣工商業聯合會副主席、該縣第十一至十三屆的人大代表。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