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蘋果公司多名用戶上周五入稟法院,控告該公司擅自將旗下媒體播放應用程式iTunes用戶的個人資料,出售予第三方圖利,要求索償五百萬美元(約三千九百萬港元)。蘋果公司暫未回應訴訟。
三名來自羅得島州和密歇根州的iTunes用戶,向加州三藩市聯邦地區法院提訟。入稟狀中指出,蘋果擅自出售的資料包括用戶全名及住址,以及用戶經iTunes購買並儲存在裝置中的音樂的標題及類型。狀書又指,蘋果在未經數以百萬計用戶同意和授權情況下,從銷售、租賃及傳送客戶個人收聽喜好的訊息中獲利。
入稟狀要求蘋果向每名個人資料被公開的羅得島州iTunes用戶賠償二百五十美元(約一千九百五十港元),以及向密歇根州同類用戶每人賠償五千美元(約三萬九千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