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廣州一名何姓男子上周五開車載女兒回家時,見到友人騎的電單車與一輛私家車相撞,便停車欲上前了解。惟交警把何男當成「看熱鬧」的途人,要求他離開,雙方發生爭執,何男被制服在地。警方周三回應指,何男反抗警員,才導致雙方均受傷。
何男憶述,當時交警要求他出示駕駛證等證件,何男便解開安全帶,準備拿出證件。但交警突然說他沒扣上安全帶,聲言要處罰他。何男下車理論,被兩名警員制服,令他身體多處受傷。他又指,女兒見狀泣訴「別打我爸」,又下跪求情。
廣州公安局事後回應稱,涉事警員無打當事人,但未有保持理性平和,已被當局嚴肅批評教育。警方又指,當時何男情緒激動,辱罵警員,干擾執法工作;警員決定將他傳喚至公安機關,惟他反抗才導致雙方受傷。警方亦對何男警告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