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傳媒人百度賠款道歉

由李彥宏掌舵的內地搜索引擎百度,屢屢作惡頻惹官非。內地資深傳媒人羅昌平起訴百度侵犯名譽權案,周三(22日)在北京互聯網法院宣判,法院裁定百度侵權,判決百度需刪除涉案文章,並在微信帳號連續十天刊載道歉聲明,同時向對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和合理支出共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十一萬五千港元)。

事源去年一月,羅昌平在其微博帳號發文,揭發百度有一個專門打擊手機新聞程式今日頭條的辦公室,並稱為「打頭辦」,文章又配有《打頭辦近期工作要點》、微信用戶聊天紀錄及「打頭辦」工作相關的三張圖片,加以佐證。

互相興訟 各有輸贏

百度事後將羅昌平告上法庭,認為他發布未經核實的資訊,對百度的形象及社會評價造成嚴重損害,已構成名譽權侵權。經法院一審及二審,羅最終須對百度賠償十八萬元(約二十萬八千港元)並致歉。

不過在百度起訴羅昌平的過程中,羅亦向百度提出「侵犯名譽」起訴。事源在羅揭發百度設有「打頭辦」後數日,百度在網絡發布多篇嘲諷羅昌平的文章,指羅與今日頭條有「py(屁眼)交易」。羅認為,百度用詞污穢不堪,極具侮辱性;文章捏造事實,使羅在業內的聲譽、公眾形象以及社會評價受到嚴重影響,嚴重侵害名譽權,要求百度連續三十日道歉,並賠償金額五十萬元(約五十七萬港元)。

法院周三經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百度文章具有侮辱性,內容亦未有充分依據,構成虛假事實陳述,侵犯羅的名譽權,遂作出以上判決。羅昌平事後表示,這只是他起訴百度訴訟中的其中一宗,他還會對百度發起數十宗訴訟。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