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機漏水 遭踢摑扯髮
被告為四十六歲的士司機林慶順及四十七歲行政人員張秀妹。案情指,女被告二○一五年聘請女傭到家中照顧剛出世的女兒。同年八月,男被告發現洗衣機漏水沾濕地板,女傭立即清理,惟男被告仍不滿意,用力踢女傭大腿、摑臉及扯頭髮。
女傭不斷道歉,惟被告仍不停地罵她,還要對方賠償二千新元(約一萬一千港元)。女被告則在一七年年初,用金屬網敲打女傭額頭;又在同年六月十八日,因不滿女傭將女兒的奶瓶放在洗臉盆內,雙手掌摑女傭,狠咬其左手腕一口。
男被告被判囚三個月零八周,女被告判囚八周,兩人合共向女傭賠償一千五百新元(約八千六百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