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貪污、受賄的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前副主任陳華,上周三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罪成,由十一年徒刑改判監九年,以及罰款六十萬元人民幣(約七十一萬港元)。北京市高院本次撤銷其中一項指控,同時認定陳華有自首情節,依法從輕處罰。陳華被指是中宣部前副部長魯煒的手下。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