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地埋700噸污泥 兩男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江蘇宿遷市兩名男子早前為非法謀取利益,將七百多噸印染污泥填埋在自家土地,周二被判污染環境罪成,分別判囚一年半和一年三個月,並罰款及充公違法所得。

明知有毒未處理

宿城區人民法院周二審結該宗跨區域傾倒工業污染物案件,指周某和劉某於二○一七年十月下旬至同年十一月初,收受另案處理的被告人合共三萬五千元人民幣(下同,約四萬港元),在未取得部門許可、且明知污泥為有毒物質下,擅自將大量污染物運至泗陽縣的自家土地挖坑填埋。

同年十二月十八日,泗陽縣環境保護局合共挖出一千九百二十多噸被污染的土壤。經過第三方機構檢驗,認定涉案固體廢物含有鉻、銅、鋅、砷、汞等有毒物質,而是次非法填埋污泥所導致的公私財產損失約七十萬元(約八十二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