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櫃巨子重審撤罪 改囚5年

【本報綜合報道】早年因虛假註冊和挪用資金等罪曾入獄的內地商人顧雛軍,獲釋後提出上訴獲接納,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重審,周三宣判顧獲撤銷部分判罪,由原本判囚十年改判五年。

五十九歲被告顧雛軍是格林柯爾製冷劑公司始創人,他旗下曾有五間上市公司,三十多間企業,佔據內地雪櫃業半壁江山。他於○八年因涉嫌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及挪用資金等罪名,遭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監十年。其餘同案七名被告被判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六人獲緩刑。

顧不服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九年三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顧刑滿釋放後,曾戴「草民完全無罪」白帽召開記者會,點名四名高官用偽證和莫須有罪名關押他。

隨後顧再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周三裁定,撤銷原判對顧犯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資金罪的量刑部分,並對其犯挪用資金罪改判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