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九歲被告顧雛軍是格林柯爾製冷劑公司始創人,他旗下曾有五間上市公司,三十多間企業,佔據內地雪櫃業半壁江山。他於○八年因涉嫌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及挪用資金等罪名,遭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監十年。其餘同案七名被告被判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六人獲緩刑。
顧不服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九年三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顧刑滿釋放後,曾戴「草民完全無罪」白帽召開記者會,點名四名高官用偽證和莫須有罪名關押他。
隨後顧再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周三裁定,撤銷原判對顧犯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資金罪的量刑部分,並對其犯挪用資金罪改判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