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去年八月七日,史密斯和十七歲友人霍爾格森(Jordan Holgerson)前往華盛頓州亞科爾特劉易斯河上的橋。期間史密斯把準備跳水的霍爾格森一手推落橋,令對方由六十呎高墮河受傷,六條肋骨斷裂,肺部受傷。史密斯上月已承認鹵莽危害罪,法官在判刑時指她要為事主的重傷而試試牢獄之苦。史密斯聞判後落淚,另需繳付三百美元(約二千三百四十港元)罰款,及禁止接觸霍爾格森兩年。
霍爾格森發表聲明,指自己仍受事件影響,像陷入一場噩夢。她的母親吉妮爾向法官表示,希望判史密斯入獄至少三日,這是女兒留院的日子。她又批評史密斯沒有前來醫院或她們的住處探望霍爾格森,「完全不像朋友的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