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西安地鐵三號線前年三月爆出「問題電纜」醜聞,政府相關部門人員被揭勾結外判公司,採購和使用偽劣材料,事件轟動全國,逾百人被究責,而涉案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下稱奧凱)多名負責人被起訴,案件周五(29日)在西安中級法院宣判,八名被告分別獲刑,其中奧凱法定代表人王志偉被判終身監禁。
西安中院指,經審理查明,二○一五年二至七月,奧凱先後與西安地鐵三號線施工單位簽訂低壓電力電纜供貨合同。王志偉為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決定以不合格電纜冒充合格電纜向施工單位銷售;該公司又通過其他企業代為生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纜,貼上奧凱名稱、品牌、合格證,再銷往西安地鐵相關施工單位。
其餘被告明知奧凱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纜,仍參與各個環節。經審計,奧凱銷售電纜所涉及的不合格電纜價值約三千八百四十萬元(約四千五百六十萬港元),庫存待售不合格電纜價值約二百二十九萬元(約二百七十二萬港元)。另外,奧凱還通過王志偉等人向十四名公職人員行賄合共四十二萬七千元(約五十一萬港元),而王過往亦曾向三名公職人員行賄共計五十八萬元(約六十九萬港元)。
法院裁定,奧凱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罰款三千零五十萬元(約三千六百三十萬港元);王志偉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行賄罪,被判無期徒刑,並罰款二千一百五十萬元(約二千五百六十萬港元);其餘七名被告,分別判處七年至十二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罰金。
據悉,「奧凱問題電纜」曝光後,國務院前年六月曾嚴厲問責相關部門一百二十二名責任人,包括廳級十六人、處級五十八人,事件之後亦揭發西安地鐵腐敗窩案,貪污金額高達六億元(約七億一千萬港元),多人被判刑。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