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陝西西安五名男子去年涉嫌誘騙三名未成年少女,入夜場做陪酒小姐,更強迫未滿十四歲的劉女賣淫,並以皮帶抽打、煙頭燙身、逼飲煙灰水等酷刑虐待,還威脅斬其手指,強行向她口中灌煙灰缸髒水及煙頭。五人周三強迫賣淫罪成,分別判囚四年至十三年半。
蓮湖法院周三公開宣判案件,指被告楊某、高某及未成年的趙某、錢某及武某等五人,去年六月從甘肅誘騙劉某、楊某及羅某等三名未成年少女到西安,強迫她們賣淫。期間劉某多次逃跑均被捉回,並慘遭虐待,其後她終成功逃脫報警,警方隨後救出其他被困少女。
主犯楊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半,處罰金一萬元人民幣(約一萬二千港元)。趙某等三人則因為屬未成年人犯罪,且認罪態度較好,分別獲刑九年、八年及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