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南長沙一名肖姓交警,被揭涉利用職權,為違章司機免除駕照扣分及罰款斂財。他透過涉案中介鍾某等九人,七年間斂財逾四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四千七百八十六萬港元),因此被控受賄、濫用職權等罪,近日在長沙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檢方指,肖某於一○年三月至前年十一月,在交警部門的處罰教育科處罰中心,管理交通違法個案。他透過職務便利免除交通違法司機的罰款、扣分,或修改執法數據,收受財物一千零五十五次。
肖某向鍾某等從事交通違法紀錄代辦業務的中介,每處理一條違例紀錄收取一百至二千二百五十元(約一百一十九至二千六百九十二港元)不等的賄款。起訴書指,肖某的違法行為,令公共財產蒙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