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苗栗一名魏姓父親因四個月大的兒子哭鬧,打斷其手腳並企圖動刀傷害。醫生指,嬰兒送院時幾乎失去心跳,經搶救才脫離危險。當地法院因魏犯案時僅廿一歲,且有悔過之意,判囚四年二個月。而陳姓母親因試圖隱瞞被指是共犯,依過失傷害罪,判監四個月。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