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姪女口交 台漢判囚8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五股區一名現年十六歲的初中女生,自五歲起慘遭年長四十歲的堂伯父猥褻摸下體,小學時又被對方用情趣用品塞下體,更遭其強迫口交。她曾向母親反映,反遭母親斥責「不要亂說」。至二○一七年女童忍無可忍下告知校方,才揭發事件。當地高等法院近日以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和性侵罪,判處堂伯父八年徒刑。

該名堂伯父的孩子都已成年結婚,受害女童指他早年常拿來情趣用品,強行插其下體。女童被恐嚇不能告訴家人,否則會遭父母責打。直到女童第一次來月經,老師教導不能讓他人摸下體,她才知道堂伯父的行為不對。

情趣用品塞下體

堂伯父辯稱,是堂姪女提議要塞東西到下體,他才帶情趣用品給她玩。不過法官表示,女童當時年紀小,不理解男女性事,不懂反抗;又指女童不可能同意和他性交,認為他妨礙性自主,不過考慮到他沒有前科,事後坦承,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