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福建福州男子趙宇早前為救女鄰居而打傷他人,被警方以過失致人重傷罪移送晉安區檢察院,趙雖獲不提起訴,仍引起巨大爭議。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上周五對晉安區檢察院的處理作出糾正,認定趙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衞,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據悉,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下,指令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案件進行審查;經審查後,認為原不起訴決定書,認定防衞正當,屬於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決定予以撤銷。最高檢指出,依法對趙宇案進行糾正,有利於鼓勵見義勇為行為,弘揚社會正氣。當地警方在檢察院糾正後,為趙宇申請「見義勇為表彰」獎。警方承認基層辦案單位對見義勇為情節認定不夠準確,日後會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執法辦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