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販毒主腦 上訴駁回伏法

【本報綜合報道】海南一名謝姓販毒組織主腦,早前經一審及二審裁定其販運毒品罪成,判處死刑;及至周二,經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後,押赴刑場伏法。

廣東購K仔運返海南

經法院審理查明,以謝某為首的犯罪組織多次到廣東購買毒品並販賣,從中牟利。他分別在二○一五年及二○一六年,合共三次共斥約一百零六萬元人民幣(約一百二十四萬港元),購買約四十三公斤的毒品氯胺酮(俗稱K仔),然後與同黨駕車將毒品運返海南;二○一六年一月八日,他在運毒途中被警方拘捕,其同黨隨後陸續落網。

海南二中院認為,謝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制度,非法販賣、運輸毒品氯胺酮,其在共同犯罪中是罪責最重的主犯,多次販賣、運輸大量毒品,對社會的危害極大,實屬極其嚴重罪行,而且是積犯,判處其死刑;謝某不服上訴,後被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