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江蘇南通天澤化工有限公司(下稱天澤化工)被控暗中將生產農藥時產生的二千六百五十餘噸廢液,通過管道排放到與長江直接相連的河道,嚴重污染環境,一審被判污染環境罪成,罰款一千四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一千六百六十萬港元),並繳交違法所得一千三百二十五萬元(約一千五百七十萬港元),多名高管被判囚一年至四年。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法院指,該公司的副董事長譚祖明串謀副總經理錢軍明、環保部長周書平及副部長楊帆等,擅自加裝管道,將廢液排放到如皋、靖江交界的界河。
檢察機關表示,譚祖明是犯罪提議者、組織者和領導者,應當從嚴懲處,判囚四年,罰款十五萬元;其餘五人判囚一年至三年不等,均適用緩刑,並分別處罰金五萬至十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