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農曆新年長假結束,在本月二日至十日期間,旅客在台灣機場及港口違規攜帶豬肉製品,被罰款二十萬元新台幣(約五萬一千港元)的共十六宗,其中七宗因拒交罰款被拒入境,陸籍人士佔了六宗。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周一召開記者會,指十六宗被罰款個案中,有十一宗屬非台灣居民,當中的四宗,因繳清罰款順利入境。未繳罰款被拒絕入境者,包括一名以色列籍旅客,他上周六從香港搭郵輪入境基隆港,因攜帶豬肉製品,沒繳罰款,被拒入境。
該中心表示,於本月三日,在兩宗旅客棄置的大陸製豬肉產品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呈陽性反應,累計陽性反應案例達二十宗,顯示攜帶大陸肉製品回台灣傳染非洲豬瘟風險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