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官撞死清潔工免責 須重審

【本報綜合報道】甘肅省定西市隴西縣工商局官員毛志堯,前年醉駕撞死一名清潔工人後免受刑責。事件去年底曝光,引起輿論嘩然。省人民檢察院指出,該案不判刑明顯過輕,要求有關部門糾正原判錯誤。隴西縣人民法院上周六決定重審案件。

醉駕超速 賠償94萬

毛志堯前年九月四日因醉駕、超速,撞死路邊清潔工人。去年三月,當地法院判他交通肇事罪罪成,因毛自首及賠償受害人家屬八十萬元(人民幣,約九十四點五萬港元),故判他免於刑事處罰。一審後毛仍在工商局工作,直至事件曝光後,他才於上月底被撤職。

縣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原文武,早前接受內媒訪問曾表示「如果判刑,毛志堯會丟掉工作」。不少網民因此懷疑該縣檢察院,為保毛的公務員職位而從輕處理。但更多網民質疑,醉駕撞死人,「是否有錢賠,可免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