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西南寧一名凌姓男子上月廿五日晚返回公寓時,在路邊見到一名殘疾大媽無家可歸。由於當時天氣寒冷又下雨,凌男遂好心收留她一晚。不料大媽住了十多天,無論凌男、警方如何勸說都不肯離開,凌男無計可施下只好向媒體求助。
凌男是淡村路一間公寓的管理員,他當晚將大媽接到公寓後,就為她安排一個有電視、熱水和暖氣的房間,還為她買了些食物。惟大媽其後竟以腳疾、怕冷、身份證丟失等理由拒絕離開,而且還相當懂得享受,幾乎廿四小時都開暖氣及電視。
凌男只好報警,卻發現大媽所登記的姓名、住址全都是假;他又從大媽口中得知,她在四川宜賓的家鄉有親人,但多次聯絡仍沒任何消息。凌男還發現大媽曾接受救助站的幫助,工作人員特意為她買了回宜賓的車票,但大媽沒有回去。凌男礙於對方的身體狀況,不忍心斷電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