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斃自閉少年案 新豐兩官遭重判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韶關十五歲自閉少年雷文鋒,去年在新豐縣「練溪託養中心」遭虐待致死,事發後二十名涉案人被追究刑責。其中新豐縣民政局前局長李翠瓊、前主任科員潘忠藹分別被判死緩和終身監禁,另有一百零九名公職人員被問責處分,包括兩名省部級高官。

案件周一分別於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樂昌市、仁化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查明,被告李翠瓊、潘忠藹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職權,合夥違規成立託養中心。在非法經營期間,存在虐待被託養者等行為,並且造成被託養者身體健康受損死亡。

另兩省部級高官亦受懲

法院認為,該案性質惡劣,後果嚴重,裁定二人故意傷害、虐待被看護人、濫用職權等罪成。曾任新豐縣分管民政工作副縣長的賴展鋒等七名被告亦分別被判有期徒刑。新豐縣、韶關市和省民政廳等單位一百零七名公職人員被究責,前中紀委駐審計署紀檢組長,時任韶關市市委書記鄭振濤、廣東省政協副主席鄧海光也涉失職塞責,周一被中紀委國家監委立案調查,並分別被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