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罰帶大陸豬肉入境 半日兩宗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自周二起加重罰則,旅客自大陸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台灣,初犯罰款從原本的五萬元提高至二十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五萬一千港元),防非洲豬瘟蔓延。罰則首日生效的頭半日,已有兩人被罰。

一名從大陸嫁到台灣的何姓婦人,周二上午十一時十五分從福州乘搭廈門航空班機抵達台灣桃園機場,入境時被海關人員在其行李查獲十五片共重二百克的豬肉乾,當局即場開出第一張二十萬元罰單。不足兩小時後,一名由西安返台的陳姓大陸新娘,其行李也被檢獲有火腿腸,海關再開出第二張罰單。

大陸周二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市區的有關部門從屠宰、加工、銷售等環節入手,重點打擊私屠濫宰的活動,防止疫情擴散。惟同日重慶璧山區一個養豬場再爆發新疫症個案。而在周日,陝西安康紫陽縣查獲一宗用豬肉冒充牛肉出售的案件,一名涉案商販被捕,另外兩人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