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家長128萬還債 爛賭班主任囚11年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一名李姓小學班主任為償還賭債,以買樓為由向多名家長借款,共借一百一十一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一百二十八萬港元)未歸還。李某周五被判犯詐騙罪成,監禁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罰款二十萬元(約廿三萬港元)。

李某在同事、學生及家長間口碑良好,但私下沉迷賭波逾一年,且因購買非法彩票身陷巨債中。由二○一六年二月起,李某開始向家長陸續借款,保證兩至三個月內歸還,廿二名學生家長分別匯款一萬至五萬元不等,部分家長甚至主動提高借款額。

辯稱還款期未到

李某其後又以房屋裝修、母親已在老家賣房可以馬上還款為由,繼續向家長借款。至後來李某離職,向家長聲稱無力償還,懇求允許按月分期還款,但僅還了三至四個月便停止,於是家長報案處理。

李某認詐騙,其代表律師指李某和被害人之間屬民間借貸,雙方就還款已達成共識,且還款期限未到,不屬於詐騙。惟法院不接納說法,最終以詐騙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