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指深圳市前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銳鋒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已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身為副廳級的呂銳鋒,於一九九一年至去年,利用擔任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長、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鹽田區區長、福田區區長、常務副市長等職務便利,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現年六十二歲的呂銳鋒,○四年起擔任深圳市副市長,主要分管安全生產、規劃國土委、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住房建設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等,二○一五年退休,去年九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