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重慶巴士墮江慘劇,事後揭發因乘客滋擾司機肇禍。遼寧瀋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近日接連宣判三宗乘客滋擾巴士司機案,三名拉扯司機的乘客被判刑,但獲緩刑執行。法院希望藉判刑來警惕乘客,起阻嚇作用。
三宗案件分別發生於去年四月廿五日、八月十一日及十月十九日,在瀋陽市三輛巴士上發生。
三名被告為汲傳明、吳玉香及李文。他們均因未能及時下車問題,與巴士司機爭執,拉扯巴士司機,分別導致一輛巴士撞欄、一輛巴士撞停泊路邊的車輛、一巴士急停車造成車內一名乘客摔倒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汲傳明、吳玉香及李文在巴士行駛過程中拉扯駕車司機,導致巴士失控,並造成司機及乘客受傷,危及公共安全,判汲傳明、李文各監禁三年,緩刑四年執行;判處吳玉香監禁四年,緩刑三年執行。
另外,湖南長沙市一間巴士公司為了減少司機和乘客糾紛後起肢體衝突,要求司機遇到乘客責難要「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還特別設立一個「委屈獎」,以金錢彌補受氣的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