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河南新鄉輝縣市一名三個月大女嬰,由今年九月起一直咳嗽,其楊姓母親帶她到一間推拿店接受推拿治療。女嬰多次治療後亦一直未有異常反應,但周日再次接受推拿後,突然沒有呼吸,送院搶救時已不治。
當新手媽媽不久的楊女,在友人建議下抱女兒到「同康小兒推拿店」治療咳嗽。事發當天,楊女發現女兒做完推拿後有點反常,上氣接不到下氣,立即將其送院急救,但為時已晚。楊女翌日向當地衞計委投訴,該推拿店被揭發營業執照的註冊日期為上月十二日,懷疑無牌經營,已暫停營業。
據國家衞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的一則通知指,非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時,在機構名稱、經營項目名稱和介紹中不得使用「中醫」、「醫療」、「治療」及疾病名稱等專門術語,不得宣傳治療作用。
涉事的推拿店沒有涉及「治療」之類的字眼,但培訓教材和筆記多次出現「中醫」字樣,店內亦存放有過去一年其他病人的病歷紀錄。而輝縣市衞計委職員則回覆,暫時未有證據證明該推拿店屬非法行醫,目前有關部門已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