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運案揭港基金會主席涉賄

【本報綜合報道】甘肅前省委書記王三運受賄案上周四在河南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他被控收受逾六千六百八十五萬元人民幣(約七千七百萬港元)財物,王當庭認罪。內地官媒隨後曝光更多案情,當中包括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主席、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下稱「中國華信」)董事會主席葉簡明,亦涉嫌賄賂王三運,這也間接證明他正受查的說法。

內地官媒報道,王三運受賄案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出示證據,第一宗為「葉簡明賄賂的證據」。該證據列有兩項,第一項為王三運通過時任交通銀行董事長胡懷邦,為上海華信公司入股海南銀行提供幫助的證據;第二項為王通過後來轉任國家開發銀行董事長的胡懷邦,為海南華信公司獲得國開行四十八億美元(約三百七十六億港元)綜合授信額度提供幫助。

有內地傳媒今年三月一日已報道葉簡明受查,惟相關報道在同日下午刪除;中國華信隨後發聲明稱運作正常,強調報道沒有事實根據。當時正值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常務副主席何志平,涉嫌為中國某能源公司行賄一案在美國被捕,故外界都認為葉受查一事或與此案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