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拍戲迷姦 3受害人抑鬱毀前程 港產加國製片囚11年

加拿大一名香港出生的電影男製片人,早年以拍攝為由迷姦三名女子,其後於二○一三年落網,被控迷姦、性侵等十五項控罪,當中十項成立。加媒周二(9日)報道,卑詩省最高法院上月底判刑,重判被告入獄十一年。被告製作以反毒品為題材的獨立電影《狂喜》(Ecstasy),但諷刺的是,本應使人引以為戒的劇情,卻成為了他真實的犯罪情節。有受害人直指被告摧毀其人生。

案情指,五十五歲被告羅英浩(Ying Ho Raymond Law,音譯)及另一華裔被告賴德明(Alan Teck Meng Lai,音譯)於二○一二至二○一三年間犯案。羅英浩兩度把一名女護士誘騙到家,並以俗稱「迷姦水」的羥丁酸(GHB)迷暈她,繼而性侵及拍下過程。由於受害人失去意識,一直到警方發現羅英浩拍攝的影像,才驚悉對方的惡行。另外,羅英浩在夜店以同一方式侵犯另一名受害人,她看見影像時崩潰道︰「這些照片是從哪來的?我寧可從來不知道這件事。」

一眾受害人表示,羅英浩的行為嚴重影響她們的工作、學業甚至感情狀況,面對抑鬱及缺乏信任等問題,有受害人的未婚夫因而與之分手。受害人稱多年來都責怪自己,覺得誤信被告是自己愚昧所致︰「破碎的婚約加上恥辱,我的人生完全毀了。」另一名受害人則因事件壓力而拖累學業,律師夢碎。

曾製作反毒品電影

羅英浩被控性侵、偷窺或偷拍他人裸體、行使迷藥等罪名,法院今年初裁定部分罪名成立。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判刑時形容,被告的罪行是令人厭惡的「捕食行為」。法官指,羅英浩曾違反保釋條件,是今次重判的原因之一,扣除羅英浩已被拘留的時間,他仍需服刑逾五年半。法庭文件顯示,羅英浩在香港出生及長大,於一九七五年隨家人移民加拿大,大學修讀電腦科學,並於二○一一年監製《狂喜》。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