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趣聞:女子入稟 要違約前度跪榴槤

近日,浙江省象山縣人民法院收到一份奇趣訴訟書,一名女子入稟起訴前男友違反「分手協議」,要求他按之前的書面協議,罰跪榴槤一小時。法院職員見到這份訴訟書,哭笑不得。

該名九十後原告姓郭女子,杭州市人。她提供一份由男女雙方簽署的分手協議書,內容指早前女方意外懷孕後,男方要求女方墮胎。男方同意郭女接受墮胎手術後,每日朝九時半至晚五時半陪護。陪護期間,男方不得故意惹怒女方;男方保證隨叫隨到、手機保持暢通聯絡等。若男方違反約定,需罰跪榴槤一小時,另支付一筆賠償金。

男方在協議書上簽字,但沒有遵守協議,郭女遂將前男友告上法庭。法院人員向郭女解釋,罰跪榴槤不合法律和訴訟基本要義,故不能支持其訴求。最終郭女同意刪除該條款,只要求被告支付手術費用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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