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縱容侵權 最高罰200萬

為加強打擊網購侵權假冒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五通過電子商務法草案,明年一月一日實施。電商平台經營者若未採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權,或對交易及交易價格提出不合理條件,最高可判處罰款二百萬人民幣。對涉及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務,平台若未盡審核資格義務,亦需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