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世新大學去年底發生傷人案,陳姓男學生因求愛不遂,持刀刺傷石姓學妹。他事後辯稱自己有人際社交障礙,因一時氣憤才誤傷對方;隨身帶刀是因有尋短的念頭,並無殺人之意。惟台北地方法院周五裁定,被告殺人未遂罪成,判入獄五年半,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