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26人 西安庭審
根據檢察院指控,具大學學歷的姚婦在○二年成立西安物業管理專修學院,任法定代表人。她與劉姓女兒於○八年至○九年間,以該校集資建校的名義向民眾募集資金。過程中,姚婦負責組織、策劃及決策,劉女負責管理集資業務團隊和集資財務,而其餘被告則負責各業務部門的統籌聯絡、組建融資團隊等。
檢方又指姚婦與劉女落網後,僅歸還九百七十多萬資金,又拒不交代其餘資金的去向。惟姚婦否認控罪,又不認同當局查出的募集金額。她辯指自己已交代資金去向,當時錯認利用民間資金是合法,學校沒有資金扶持,「資金鏈斷裂是必然的」。由於案件涉及廿六名被告,當局預料要花三天才能完成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