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的「今年五月青島市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資料」顯示,城陽區人民醫院因涉嫌購進使用假藥橘紅,被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一百六十七點五元(約一百九十港元)、罰款五百二十五元(約六百港元),合共金額六百九十二點五元(約八百港元)。但沒提及對相關的責任人的處罰,以及進貨渠道的查處。
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稱,城陽區人民醫院購進的中藥飲片橘紅(經過炮製的橘子皮),性狀、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依照《藥品管理法》定為假藥。假橘紅對人體無危害,事件不涉及從重處罰情節,遂按《藥品管理法》對生產、銷售假藥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