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強姦拉攏保護傘 台州前政協囚25年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台州市前政協委員陳才強涉黑案近日在金華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指出,以陳才強為首的涉黑組織犯案達十八年,涉及一百一十四宗案件,金額高達六億元人民幣,重判涉十九宗罪的陳才強入獄廿五年,同案廿九名被告則被判刑兩年四個月至二十年不等。

案情指,從一九九九年至前年四月,該涉黑組織進行暴力違法活動,拉攏國家工作人員當其「保護傘」,使該組織多次逃避公安部門打擊。陳才強先後強姦兩名女子,其中一名受害人曾兩度自殺。部分被告已就提出上訴。

廣東前副書記受賄囚15.5年

另外,廣東省紀委前副書記、監察廳前廳長鍾世堅,早前因受賄賣官被「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近日因受賄等罪被福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十五年半。同案向鍾行賄買官的四會市住建局前局長吳耀先,則被判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