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黑老大判死

全國各地公安部門近年展開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打擊涉黑涉惡犯罪活動及查處「保護傘」。廣東陸豐市黑惡勢力頭目陳實宣,前日(3日)被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製販毒品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枝等多罪並罰,決定判處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情指,陳實宣為牟取非法利益,夥同他人在陸豐市博美鎮一住宅內製造俗稱「冰毒」的甲基苯丙胺;公安機關於二○一五年八月十六日查獲該處,當場查繳大批製毒原材料,以及一把獵槍和四十六發子彈。同年十一月及十二月,陳實宣兩次販賣大量「冰毒」予唐姓及賴姓疑犯。

殺人後當晚即綁架

陳實宣另涉及多宗綁架勒索案。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他夥同他人在一間洗車店內對一名李姓受害人綑綁毆打,並從李某家人手上威脅取得三十五萬元(人民幣‧下同)贖金。

翌日,陳實宣等人又綁走一名曾毆打過他的陳姓受害人,並在一洗車場內將其毆打致死;當晚又綁架另一周姓受害人,並勒索四十三萬元贖金。及至前年五月,陳實宣在陸豐火車站廣場被鐵路警員緝拿歸案。

法院認為,陳實宣非法販賣、製造「冰毒」數量大,並故意殺人、綁架勒索、非法持有槍枝和彈藥,已分別構成販賣、製造毒品罪,故意殺人罪,綁架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等。在製造毒品罪、綁架罪和故意殺人罪的共同犯罪中,陳實宣為主犯。

追捕期間仍犯多案

法院認為,以陳實宣為首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其他成員另案處理)長期在博美鎮進行以毒品犯罪為主的各種嚴重犯罪活動,應從嚴懲處;至於曾犯事入獄的陳實宣,被公安追捕期間仍繼續販賣毒品、綁架及故意殺人犯罪,論罪當判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