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變相減薪俸稅

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昨日(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初次審議,把個稅起徵點(即個人薪俸稅免稅額)由每月三千五百元(人民幣‧下同)調至每月五千元;另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稅務扣減。內地官媒引述專家指,稅改草案緩減中低收入階層稅負,但許多網民不認同。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另一個特點是,明確增加反避稅條款以堵塞稅收漏洞,打擊境外避稅。該草案賦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追繳逃稅)的權力。規定稅務機關對需要補徵稅款的,應當補徵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個稅法」出台第七次大修

財政部部長劉昆昨日表示,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每月三千五百元,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兩成的費用。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五千元,即每年六萬元。

是次修正草案是「個稅法」自一九八○年出台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除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之外,還增加了多項可作扣稅的專項扣除。

據悉,內地《個人所得稅法》自一九八○年出台後,個稅起徵點(免稅額)經過多次調整,一九八○年為八百元,二○○六年為一千六百元,二○○八年再增至二千元,二○一一年提高到目前的三千五百元。

一線城市草根仍墮稅網

劉昆指這次稅改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山東大學財政系主任李華稱,稅改減低中低收入階層稅負。不少網民認為,把免稅額劃一為五千元,對居於一線大城市的民眾不公平。因一線城市月入五千餘元的人,只算是草根階層,但仍納入稅網,令人質疑是否「劫貧濟富」。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