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是中國第二大淡水湖,有「長江之腎」之美名。惟如此重要的濕地,竟被湖南省人大代表夏順安以私企名義,圍堤興建一個面積達三萬畝的私家湖泊,圈濕地養豬放羊,更在當地官方庇護下,霸佔湖泊、破壞生態長達十七年。當地村民怨聲載道,事件引起國家生態環境部關注並下令整治,當局承諾月底前全部拆除圍堤,恢復原貌,而夏順安亦被警方刑事拘留。
內地官媒報道,該私人湖泊位於沅江市洞庭湖範圍漉湖水域的下塞湖區域,橫跨岳陽、益陽兩市,沅江、湘陰、汨羅三縣。當地本有一個蘆葦養殖場,上世紀九○年代開始,政府把蘆葦場外判予私人企業經營。及至二○○一年,由於蘆葦市場低迷,承包的私企老闆夏順安遂建堤圈地,在其中種樹、養魚、養豬牛羊等,將洞庭湖一隅變成自家養殖場。
報道引述當地民眾表示,自矮圍出現後,他們就無法自由進出捕魚,亦不能再收割蘆葦。此外,矮圍令洞庭湖生態嚴重受影響,防洪壓力增加,生物多樣性減少,並有指當地曾出現過江豚,但自夏家矮圍建起來後,江豚就再也沒有來過。
報道又提到,事實上夏順安的惡行早在四年前就被發現,省市政府連續兩年都要求採取措施拆除,惟最終都沒有被嚴格落實。而夏本人亦承認矮圍不合法,但認為他已投資超過二億元(人民幣‧下同),要拆除政府應補貼,而拆除費用或需數千萬元,政府不願出錢。
事件曝光後引起各方關注,生態環境部已組成督察組,對洞庭湖私人矮圍破壞生態問題展開專項督察,當地政府亦於近日出動大型機械,計劃在本月底前拆除全部矮圍,並嚴查背後的「保護傘」和失職瀆職行為。另據沅江市政府透露,夏順安因涉嫌冒用他人名義騙取貸款,用作投資私人湖泊,前後更欠款近二千萬元,包括夏順安在內,案件共七名疑犯被扣查。
本報綜合報道